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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时所需携带的手续是有法律依据的,根《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根据方式的差异法律上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别:一种为协议离婚;另一种则是诉讼离婚。由于离婚的种类有所不同,离婚手续的办理也小有差异。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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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等材料一起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需要带上以下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 1、三份起诉状;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法律意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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