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假期满,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 产假期满,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批准 授乳...
公司给哺乳期女工放假不违法,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休病假根据以上规定,是一种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间,通常说法就是不上班处于休息状态而法定1小时哺乳时间,指的是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用于哺乳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哺乳期不上班可以请病假,如果按事假的话,每天只能获得一个月小时的工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