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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的使用期限为四年。机动车在通行道路时,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没写还款日期并且你也一直没让对方还钱的话,适用民通137条的最长保护期限也就是20年,这个期间在实践中的起算点是借款日为所谓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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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副驾驶乘坐人员也无使用安全带,都属违反安全法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只要合同本身符合合同订立的条件,不违法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的,是有约束力,只不过具体的生效时间可以又拟订合同的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就借条有有效期吗而言,我的回答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你的借条是已经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从2007年3月开始起算到2009年3月止,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建议你把借条拿去请他在借条上重新签个名,并写上现在的年月日,这样此借条的诉讼时效又从现在重新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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