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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打条约利息到期不还属于违约。借款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欠款以及逾期利息。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借款期限未到一般不可以要求提前还款,这是违约行为,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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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肯定属于违约,因为到期了的借款要如数归还本息才算是不违约。逾期不还即使按原来协议支付了利息也是违约的,因为你延长了借款期限就是违约,更何况你所支付的利息恐怕是按原来利率计算的吧,这就明显降低了(银行1年、两年和3年的贷款利率是不同的啊)……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归还本金并支付从2013年1月15日至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虽然你们之间对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你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并支付催告后的利息。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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