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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冷静期于1月1日起实施,我国《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
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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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 2、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若冷静期满后,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1、离婚冷静期时间为三十日。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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