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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
用人单位想解除员工合同,应当满足劳动者的以下情况:(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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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就是这些了。
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同意终止合同; 2、合同规定了解除条件和解除条件的成果;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存在法定解除原因。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终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行使期限的,当事人不行使期限届满的,应当消除权利。
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四)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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