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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费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农民的补偿,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
土地补偿费一般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补偿费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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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取决于被拆迁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 如果被拆除的房屋是私人房屋,则需要确定房地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金当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也相应归个人所有。 被拆迁房屋为公房的,应当考察当地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是否考虑同居因素。如果不考虑同住人的因素,拆迁补偿应归取得公房租赁权的一方所有。
有下列情形之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土地补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收补偿费不应归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延伸】 问: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继承或赠予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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