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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房的承租人是你婆婆,目前出租给他人使用,所得为公公所有,遇A房屋动迁,补偿款项应该留在公公名下,实际你们有权继承你们婆婆的部分,你先生是独...
根据你描述的,你母亲还没有失踪到两年,等到两年,你们这些利害关系人可以让法院宣布失踪,失踪4年后可以宣布死亡的。在宣布死亡前,你父亲是没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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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点可以肯定,你的这张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书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它只有证明效力,说明这曾是你的。另外,根据中国的土地法第八条,宅基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只分给本村集体制下的村民使用。你们如果已经不是本村村民,应当无权使用了。再者1949年至1953年期间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是实行土地私有制时的产物,随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到1956年合作社,个人已不再拥有土地所有权,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已不具法律效力。如你想查询这个证书的存根,可以到档案局申请查询。
如果这个房子是您父亲和母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虽然房产证上只有您父亲一个人的名字,其实还是老两口共有的。父亲去世后,母亲还有其他几位子女对该房产的一半(也就是父亲的一半)享有继承权。如果父亲想把房子给老儿子,那么需要其他子女将享有父亲房产继承权的部分签字同意给这个老儿子。如果不签字,母亲也无权处分,母亲只能立遗嘱将她自己所有的那部分都给老儿子。母亲百年以后,老儿子可以主张要该房产的所有权,但需要对其他兄弟姐妹进行赔偿。如果把该房产卖了,老儿子享有的份额较大,得到的卖房款就相应较多。
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先析产,看住房是死者婚前个人所有,还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确权完毕,属于死者房产份额可以办理继承,需要无遗嘱前提,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有备选的继承人和死者配偶,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住房过户,。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死者名子房产证,死者继承人亲属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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