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内容:(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认定,可以委托相应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股东除名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股东会决议,因除名事项事关重大,故招开股东会议,对股东除名事项进行表决,该决议以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被除名股东未出席股东会议,应及时将该决议通知被除名股东。
1、都是被告,A和B按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责任,C和D在各自的保险和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2、有效;3、无效;4、本身有效,可以申请撤销;5、以送达的为准;6、不应;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8、必须是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题外话:不知你这是不是真实案例,也不知你是以什么身份来咨询的,好像你也是法律专业的,或是你也干这行的,所以简约回答你,如果是司考题的话,以后就不要问了,我没有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15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