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有约定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当的分割方式: 1、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确认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双方在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确认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一般应当由该财产的所有者所有。《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1)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2)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 如果无法查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3)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