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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女儿七岁,法院优先考虑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孩子的责任感、与孩子的亲密关系等。 父母抚...
关于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后,一方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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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等规定,如能和他达成协议,可以不要孩子,但需按法律规定承担义务。
夫妻的共同财产平分,共同债务也一起偿还。女儿的抚养权还要根据情况而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女儿在两周岁以内的的,一般是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超过两周岁的,双方可以协商女儿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女儿超过八周岁的,在考虑抚养时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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