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买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
强迫交易罪数额标准: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二)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三)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没有具体的数据标准,而是由司法机关根据本案整体情况确定。 《刑法》规定的罚金确定原则: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强迫交易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⑴造成人员轻伤,或者轻微伤2人以上的;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⑶强迫交易3次以上不满10次,或者强迫3人以上不满10人交易的。
强迫交易在法律意义上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对方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甚至造成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有上述行为,这就会以强迫交易罪论处,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1人已浏览
60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