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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 2、《刑法》第四十八...
死刑作为剥夺犯罪人生命权利的刑种,在我国的现行的刑法体系中共有40余个条文设置了68种死刑罪名,其涉及的罪种包括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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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死刑犯,应当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式进行执行。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有:中国采用枪决或注射。枪决越来越少,注射越来越多。
1.属人管辖原则。这里的属人管辖原则,是指积极的属人管辖原则,即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也适用本国刑法。 2.保护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国家利益或者本国公民的权益,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权益。因侵犯本国国家利益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家保护原则;因侵犯本国公民权益而适用本国刑法的,称为国民保护原则(消极的属人管辖原则)。 3.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认为凡是国际公约或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参加国发现犯罪人在其领域之内时便行使刑事管辖权。根据国际公约及各国刑法的规定,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受到一定限制: (1)适用该原则的犯罪必须是危害人类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 (2)管辖国应是有关公约的缔约国或参加国; (3)管辖国的国内刑法也规定该行为是犯罪; (4)犯罪人出现在管辖国的领域内。根据刑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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