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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建设直接影响国家土地宏观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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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办理产权证,需要五证具备,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因开发商不具备五证,那么小产权房购买者无法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导致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
小产权房是个大概念。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我国正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方案中国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5月4日在北京公开表示,当前,对于各地发现的小产权房问题,将采取“一案一处理”的方式。对于全国小产权房的处理,要等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目前国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国土资源部4日公开挂牌督办4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其中两起为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案,即小产权房问题。其中,对北京怀柔区杨宋镇出售集体土地建房一案。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该部已经会同北京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四点处理意见。一是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二是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围墙;对2007年12月30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方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三是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四是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国务院此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以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并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并且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以期能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李建勤表示,国务院对小产权房问题高度重视,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4个部委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小产权房整治处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方案。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此前公开表示,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六场硬仗。要重点清理“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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