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赋予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标价签、价目表等所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对标价签的错误标示,虽不构成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其存在错误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消费者在发现商场进行价格欺诈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商场对其进行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则是所购买商品的三倍,当然我国法律还明确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商品的金额较小,那么商场最低也要赔偿500元才行。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1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