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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
1、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的处理如下: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时房子应当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或婚后按揭买房婚后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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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False]》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使用房屋的一方应给对方适当补偿。由于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有些地区的法院对小产权房会作出不予处理的决定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抚养权会判给母亲,如果小孩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会从有益于小孩身心发育的角度出发考虑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如果有不止一个小孩,一般来讲两边都会分配小孩,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形,不然不会将几个小孩都判归一方抚养。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法院起诉。 3、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怎么分割 对于这种情况,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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