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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在产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别人的专利标识是否需要专利权人同意

2022-03-02
专利标记权亦称专利标记使用权、专利标注权。专利标记权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之一,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或要求被许可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这对宣传企业、取信市场、制止侵权都有意义。标记权时专利权人的权利,但不是义务。对此项权利,专利权人行使还是放弃完全取决于专利权人的意愿,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根据《专利法》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至于专利标记的具体内容,我国《专利法》没有统一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专利产品自行设计。专利号是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时由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的专利号码,该号码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始终如一,专利权人不能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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