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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止不正当竞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药市场行为,保证医药产品的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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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与指导;市(含地、州,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并报告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因此,凡是在竞争过程中,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竞争,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你所说的方法本身就存在违法,根本行不通,你这个“联盟”的目的是什么?如果公司化运作,那么你的目的显然是“盈利”,跨行业“联盟”显然面临反不正当竞争与市场操纵、垄断的问题,所以,你的“联盟”唯一的办法就是成立相关“行业协会”,这个需要民政等部门审批,并且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说得直白点,你收的“会费”不能以“分红”、“利润”的形式转移到组织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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