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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限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人员一方因家庭内部冲突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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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法院能强制迁走户口吗”这个问题。 首先,强制执行迁走户口,要有目的地才可以。 其次,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不是只有离婚了才能办理迁出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如果想迁户口,当事人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将户口本上的已婚更改为离婚,然后才可以办理单身证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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