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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8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记载内容包括如下一些: 1、事故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车辆基...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8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记载内容包括如下一些: 1、事故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车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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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开车时发生事故,大多数人仍然选择报警。如果事故不严重,他们可以私下处理。如果他们私下处理,交警将确定事故的责任。这时候就要写交通事故责任书了。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我们来看看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四)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者事故原因;(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查,调解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交通事故责任书又叫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8条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记载内容包括如下一些: 1、事故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事故道路的基本情况、天气状况等; 2、叙述事故发生的经过:起因、导致的损害结果; 3、证据及原因:交警通过事故检验与勘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等得出的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事故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或是事故属于意外原因的分析; 5、落款加盖章: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名称及日期。 6、一般末尾还需告知被送达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以及事故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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