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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董事在公司中处于重要地位,他们对决定公司未来的方向和一些大决定非常重要,董事会议事的规则必须遵循一些原则和规定。否则,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这些规则是谁批准的?你需要股东大会的认可吗?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会议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规定,这些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营,其决议尽量避免缺陷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的规则必须有股东会审议,一般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的规则、董事会议事的规则有明确的约定,行使这些规则必须遵循章程的规定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未经董事会议事规则约定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不需要股东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条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股东大会。第三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第四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第五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第六条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董事会要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第七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第八条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名,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行发言或提出问题。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也是持股人数多的。第九条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并出示其股东编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明。第十条每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一次回答问题的时间,同样不得超过五分钟。董事长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回答问题。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事日程的提案应当进行逐项。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以上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 (14)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5)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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