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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每年会有文件规定供暖、停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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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暖系统未分户(以下简称未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协议有效期至用户申请并恢复用热为止。用户当年采暖期内不得恢复供热。 2.采暖系统已分户(以下简称已分户)的房屋暂停用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于10月2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暂停供(用)热协议。供热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停供措施,不得向用户收取开、关阀、材料、人工等费用。 3.已分户的用户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也未交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和滞纳金由用户承担。
应该赶紧地找供暖处办理停暖,虽然办理日期过了,但会找出正当理由躭误了。如生病了或者出门在外,求得原谅。
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在取暖不热,你可以向供热公司投诉的,要是他没来处理,那么他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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