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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可分为:1、纵向并购;2、横向并购;3、混合并购。其次,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1.规模型并购...
首先,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可分为:1、纵向并购;2、横向并购;3、混合并购。其次,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1.规模型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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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并方企业的资产。(3)吸收股份,即被合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份投资的合并方,成为合并企业的股东。(4)控股,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实现控股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通过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合并形式。
1、按并购的出资方式划分A、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B、购买股票式并购;C、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D、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兼并。2、按参加并购的行业相互关系划分A、横向并购;B、纵向并购;C、混合并购。3、按照是否有委托第三者出面进行收购划分A、直接并购;B、间接并购4、依据并购动机划分A、善意并购;B、敌意并购。5、依据并购资金来源划分A、杠杆并购;B、非杠杆并购。《》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第七条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被收购公司或者其他的合法权益。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取得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第八条被收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公平对待收购本公司的所有收购人。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对收购设置不适当的障碍,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向收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得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九条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收购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企业兼并的形式: 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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