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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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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条件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以下是抚养费变更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 ?1、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2、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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