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本案中应当区分两个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 关于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其中酒驾致人死亡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应该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出现逃逸的,要重罚。 关于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一般车辆都有强制险,如果个人没有赔偿能力,由保险公司赔偿。具体赔偿标准计算很复杂,最好是专业人员来计算。
酒精度210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730人已浏览
939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