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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对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一定要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救伤者,控制肇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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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韶赣高速公路韶关东收费站生活区。电话:0751-18469484。2、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社主。电话:0751-8469507。3、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队。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社主。电话:0751-8469507。4、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武江交通警察队。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7号。电话:0751-8469327。5、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28号。电话:0751-8462469。6、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交警大队。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13日。电话:0751-6686083。7、韶关市公安局珍江分局交通警察队。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珍江区启明南路37号。电话:0751-846938。
犯罪需由四个要件构成,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所指“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即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所指“致人重伤、死亡”即是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张某在此起交通事故中,作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当事人,造成自身重伤,犯罪客体和犯罪主体都是张某本人,这显然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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