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只要是认定工伤,因本次事故受伤所需要的治疗费都是可以报销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
对于“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中有如下描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中有如下描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首先,只要是因工伤引起的后续看病只要没好那肯定是可以在继续治疗的。其次,如你已经认定了五级工伤伤残,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甘肃省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也是各18个月的工资
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继续侦查,其实这种情况下并不能说是案件退回到了公安机关,因为案件一直就在公安机关,都没有移交到检察院所以谈不上是把案件退回。只不过是人民检察院会退回刑事案件的案卷,公安机关只是提请批捕,此时没有移交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8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716人已浏览
8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