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法护士输错液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
护士在医疗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医院承担其安全责任,医院向护士追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妻子可以要求医院赔偿。虽然医疗机构与妻子之间无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同属于受有缺陷的血液或血液制品损害的第三人,妻子可另以原告身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也可与丈夫在同一诉中作为共同原告起诉,要求医院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法护士输错液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5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2,735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