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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所以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成立。当借款人/欠款人写下借条...
,《民间借贷解释》第 21 条应当明确在签名盖章人身份性质不明、且通过 其他案件事实法院也无法推定得出明确结论时,对出借人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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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还,贷款人又不是你。他们搞“推理”是没有道理的,在中国,是要讲法律是要讲证据的。【贷款人】一栏没有你的亲笔签字和你本人的指纹留印,就不能够在法律上证明是你借的钱,既然不是你借的钱,那么法院在法律上就会支持你不是借款人因此也就不会还钱的清白。 既然在【贷款人】一栏没有你的亲笔签字和你本人的指纹留印,他们想赖到你身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中国的法律和法院在他们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会支持他们找你要钱的。
需要出借人签名。借款时借条应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及身份证号或企业代码,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在起诉时往往会因债权人、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因此,在书写借条时应写明双方全名并标注身份证号码、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保证书若有见证人的,需要见证人签字的。但是见证人的签字并不属于保证书的生效条件,见证人的签字只是作为作证的保障。只要保证书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保证人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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