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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程序分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一般历时四五个月。若案情重大或复杂,则时间更长。2、在公安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一般3...
1、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2、一般刑事拘留以后,侦查机关要在7天内,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等案件30天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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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根据阶段及办案主体的不同,撤销的机关也就不同,程序一般都差不多。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批捕阶段和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报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检察院阶段与法院阶段程序差不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可以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案。只有公检法在查清案件事实后认为要撤案的才能撤案。我国刑诉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刑事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3、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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