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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注册仍可在初审期间提出异议。被注册商标注册成功的,可以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五年内向对方商标提出无效申请。《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他人使...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1。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申请注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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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是违法的。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主管部门核实属实,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权利人错过商标公告期,未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在商标核准注册后五年内对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商标主管部门核实属实,宣告商标无效。
商标被恶意抢注还在初审期可以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经注册成功,可以在商标注册成功五年内,向对方商标提出无效申请。《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看法如下,首先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我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了商标局对于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是不允许恶意抢注的。您的那位同事,如果注册商标是在异议期内,那么您可以在公告发布三个月之内向商评委提起异议。要求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但是如果已经被注册了。并且期限在五年之内那么您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宣告该商标是无效的。但是前提是您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他人是存在恶意抢注商标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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