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信访人通过电话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接电人员应当认真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等信息。必要时,可以告知信访人后进行录...
信访办履行下列信访工作职责:(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承办上级机关交由处理以及其他国家机关转办的信访事项;(三)协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分别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稽查部门、行政复议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上述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重大信访事项的答复,必要时,应当报请本单位负责人阅批,或者提请本单位办公会议审议。送达信访人的书面答复,应当加盖信访专用印章。
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本单位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督办,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四)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五)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收到改进建议的有关部门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8人已浏览
1,277人已浏览
1,006人已浏览
3,7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