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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是事实婚姻离婚的话,需要两种方式: 第一...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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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是的,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登记结婚,法律上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离婚,需要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起诉离婚,双方不能重新登记结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如果男女双方都愿意,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协商离婚。具体流程要求男女双方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补办结婚登记,然后签订离婚协议,并携带结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和双方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可以的,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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