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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
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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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这个规则确定了共债共签的规则。对于明显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债务,如果只有一方向外界借钱,首先要看对方是否认可。如果不认可,需要债权人一方证明债务人夫妻共同受益,或者基于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不能证明的后果由债权人承担,对方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可以由一方承担,但双方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仍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偿还后,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一、共同债务如何承担,需要补充一定证据,否则你姐姐可能需要承担外债。 二、抚养权:抚养权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进行确定的,若一方想要孩子,而另一方不想要,那孩子的抚养权就给想要孩子的这一方,如果协商不成,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孩子,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其他的技巧,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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