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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遗嘱未明确规定仅授予遗赠对象个人享有权益,那么这种情况就构成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形态...
夫妻之间可通过书面的方式约定将共同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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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 2、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金钱,只要将金钱交付受赠与人即属于权利已转移,赠与人就不能再撤销赠与。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赠与,这笔钱已经属于孩子所有了,不再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3、如果赠与的是房产,那么必须办理过户或者公证,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婚后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范畴。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有权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彼此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资产事先进行明确的划分,以确定其归属为个人所有、双方共有或部分个人所有、部分双方共有等不同模式。如果在此期间双方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约定,那么将依照法定规定视为双方共享此财产。 当涉及到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配的问题上,原则上需要平等公平地对待他们共有的财产。至于那些原本属于个人的财产将仍然保留其原有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所有房屋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房产。 但是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的产权才可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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