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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证据是不会退回的,会装订成卷归档,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调阅复制。...
案件撤诉,并不意味着此事从没发生过,法院对此事还是会有记录,双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证据都不会给回,法院要存档。如果是原件,法院可以核对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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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扩展资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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