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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实际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开始生效。所以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双方的关系除了要求其在资金...
可以作为证据,但如果对方提出银行转账是由于双方之间的其他民事关系,债务仍然无法免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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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包括,但如果对方提出银行转账是由于双方之间的其他民事关系,仍不能免除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债权人凭借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提出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还给对方,并且提供了转账凭证等证据,但如果债权人又提出银行转账是因为双方其他的法律关系,比如双方之间的货款、租金等,这个时候证明责任又转移到债务人身上。
汇款凭证支持的。 1、借条并非借贷关系发生的唯一凭证; 2、如无借条,对方对借贷关系予以否认的,应对借贷关系成立提供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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