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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划定,有捉奸在床等婚外情证据能否要求对方赔偿呢,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哀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在床上捉奸的照片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已婚人士与他人同居。一方面,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出具证据证明双方确实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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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也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去取这方面的证据。原因何在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第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当然,在另一方有婚外情但又不能得到精神赔偿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去收集这方面的证据。 其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原则,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 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其二,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优势,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不一定。这种证据跟《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没有必然联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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