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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
我国目前的收养关系中,收养弃婴占了很大一部分。而被收养的弃婴要么是被父母遗弃的,要么是被福利院遗弃的。对于这种情况的弃婴,法律对收养他们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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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民法典》规定,收养弃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要求收养人无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2、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3、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子女的疾病,如精神病等。另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只要符合以上条件,无论城市人、农村人都可以收养弃婴。无子女的家庭可以收养弃婴或到福利机构去收养孩子,而有子女的家庭则只能到福利机构去收养孩子。
.收养人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指收养人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3)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人只能办理一名养子女在京入户,如解除收养关系,须迁出被收养人的本市户口); (4)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夫妻年龄均满35周岁以上,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2年以上; (5)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收养有生父母子女或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关系须确立2年以上,并共同居住生活2年以上;其中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收养人须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合法的住所,身体健康,具有教育抚养子女能力; (7)1992年4月1日前,收养在本市捡拾的弃婴,并确立收养关系1年以上; (8)夫妇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异,收养的子女判给一方抚 养要求入户的,不受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40周岁的限制; (9)父母为合法夫妻均双亡,由在京的(外)祖父母抚养,且外省市无同等亲属,并确立监护关系或经公证的申请入户地居委会、村委会、(外)祖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监护证明; (10)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由在京亲属抚养,且其外省市应无同等亲属,确立收养关系3年以上,并共同居住3年以上; (11)收养本市福利机构抚养的孤残儿童,收养人不受无子女或只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8周岁; (12)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或办理收养公证时间为准。
收养弃婴的条件具体如下: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养育的检查找不到出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没有孩子和只能收养一个孩子的条件限制。3、收养其他弃婴,必须没有孩子,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公安机关发行的捡弃婴.儿童通报证明书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了不再生育合同。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必须提供收养人生父母的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地城镇(街)一级生育发行的结婚生育.避孕状况证明.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必须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证明),与有关部门签订不生育合同5、不孕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找不到出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需要通过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两家医院的检查证明不孕。治疗无效后,向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书。6、收养孤儿.由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如果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除了按照儿童手续进行审查外,还按照儿童手续进行审查。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进行收养登记。非法收养的弃婴。儿童被送往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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