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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鉴定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
骨质增生是疾病的一种,司法鉴定的结果即便是有可能因为工伤而诱发的原因,也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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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伤残鉴定后,一般不可以再做工伤鉴定。经工伤鉴定后,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找不到相应的条文,也就是说,即使是最轻的第十级也达不到。 单纯的肋骨骨折,也确实是很轻的,西医可以不用处理,用胶布固定即可,中医才讲究对位对线。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也只能定为轻微伤。 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考虑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各人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办理肋骨断了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时,还需具体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具体分析,给您提供最专业直接的法律帮助。
工伤骨折后不做工伤鉴定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要申请工伤,做出了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确定了工伤的等级后,才能根据工伤等级索要工伤赔偿及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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