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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可以,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只能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前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就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了。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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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对于某一层级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原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注意,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该层级的行政机关只能是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省公安厅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该层级的行政机关,对省公安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公安部或者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不能由其本身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
根据规定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是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厉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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