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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存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那么,二婚登记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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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明材料:1。我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的离婚协议。4、双方应提交两张2英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双方必须亲自到户地婚姻登记机关离婚。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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