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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应该在案发地报警,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2、法律依据:《公...
是的。应该在案发地报警,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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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一定。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地点不一定要在犯罪所在的派出所报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按照事件的性质和法定案件的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报告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告的,接待人员应当写成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过来几天可以立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事后又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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