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规定,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鼓励和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推进种子标准化生产,提高种子质量。种子生产基地应当具备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生产条件、设施以及技术人员,有符合技术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种子质量内部控制制度。
种子经营者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后15日内,向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2人已浏览
3,795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8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