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所示: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三、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作证、工作服、工资发放记录、缴交记录、同事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用人单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如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2.法律依据参见:(1)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408人已浏览
473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