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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要看具体案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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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因此,只要符合条件,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非法拘禁能否被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并且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一般在5000元-20000元左右。
如符合法定条件,非法拘禁罪也可能被取保候审。逮捕后,当事人、辩护人或近亲属,均可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不过,能否取保候审,却不是申请出来的,而是办案机关自己决定的。如果办案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就是不申请,也是取保;如果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即使申请了,也是不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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