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犯罪未完成形态不包括既遂。犯罪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分为完成形...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中止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 (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 (3)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未遂,如张三准备杀李四,但是举刀的时候听到警笛声,吓的扔下刀就跑了,这个就是故意杀人未遂。 一般而言,过失犯罪没有未遂。因为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了这种结果,才构成犯罪,不造成这种结果,也不构成犯罪了。 另外一种是举动犯,只要实施某种行为,那么就是犯罪既遂,不存在未遂的情况,常见的如传授犯罪方法罪,只要传授了,就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特征:(1)着手实施犯罪,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实施行为的起点。着手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执行阶段,行为者执行的行为是执行行为,而且着手本身就是执行行为的一部分。着手标志着预备阶段已经结束,但着手并不是预备阶段的终点,很多犯罪在预备行为实施结束后,由于某种原因还没有着手执行犯罪。(二)犯罪未成功的犯罪未成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不同的基本标志。(3)犯罪失败是因为犯罪者的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者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总是违反犯罪者的意志,客观地认为犯罪不能顺利,或者不能顺利停止犯罪的原因。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行为者希望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没有变化和放弃的行为者没有追求的结果,不是因为行为者放弃了犯罪,而是因为某种原因行为者追求的结果没有发生的原因违反了行为者的意图,与其犯罪意志发生了冲突。犯罪未遂的上述三个特征分别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不同,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特征,才能成立犯罪未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6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