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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对此有下列规定: 1.第31条,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仲裁委...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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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 最后进行裁决。
劳动仲裁后的赔偿:例如单位是违法与劳动者解约而被申请仲裁的,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则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给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
劳动仲裁裁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按规定的期限支付,当事人拿到钱。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先予执行: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属于以下劳动争议的,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其他劳动争议,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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