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不会收到法院立案短信通知,院立案后会先打电话要求当事人去法院领取。如当事人不领取的,法院会采取当面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用短信通知被告。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并且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将传票按照法定形式送达给被告,不会采用短信的方式进行送达,但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就可以通过发短信等简便的方式通知被告,让被告进行诉讼。
在进行诉讼的时候一般都是法院通知开庭才可以的,不然是不能进行打官司的,法院开庭前,会通过书面送达开庭通知,只有经过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会采用短信通知的方式。
1、不会,短信通知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 2、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