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商务主管部门,上级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依法给予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催告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对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这个问题还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 人民法院能否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一经生效,就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行为 ,而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司法行为,因此,判决、裁定与行政处罚决定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不同。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立法机关和最高法院尚未作出明确解释之前,不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不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在法律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规定,给了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以“复活”的机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4人已浏览
560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